各系:
為做好新學年收費工作,方便廣大在校生繳費,,避免開學攜帶大額現(xiàn)金所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學院下學年收費將繼續(xù)實行銀行代扣,一律不收取現(xiàn)金?,F(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
根據(jù)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精神,并經(jīng)福建省物價局審核備案,,我院2013學年的學費,、住宿費、預收教材費收費標準為:
收費項目 |
執(zhí)行標準 (元/生·學年) |
收費對象 |
一,、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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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制高職學費 |
6000 |
11級、12級三專學生 |
2,、五專(中專階段)學費 |
免收 |
11級,、12級五專學生 |
3、五專(大專階段二年級)學費 |
6000 |
09級五專學生 |
4,、五專(大專階段一年級)學費 |
6600 |
10級五專學生 |
二,、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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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齊安校區(qū) |
1200 |
全日制學生(男生) |
2,、齊安校區(qū) |
1100 |
全日制學生(女生) |
3,、校本部 |
950 |
全日制學生 |
三、預收教材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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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制高職生 |
350 |
12級三專學生 |
2,、五專(中專階段)學費 |
300 |
11級、12級五專學生 |
3,、五專(大專階段)學費 |
350 |
09級,、10級五專學生 |
住宿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住宿費按以上標準預收,屆時根據(jù)學生實際入住宿舍的標準退還差額款,。教材費按學期收取,,待學生畢業(yè)時統(tǒng)一結(jié)算,多退少補,。
二,、學費繳費方式及繳款時間
學生應在2013年8月28日前將下學年應繳費用足額存入學院統(tǒng)一辦理(或自行辦理且已在財務處登記卡號)的建行繳費卡中,學院將委托建行于開學前進行集中扣款,,扣款成功后將打印繳費收據(jù)并發(fā)至各系,。凡以前年度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有欠款的學生,,應于同時一并存入。
存款最低金額=您應繳納的費用總額(包括學費,、住宿費,、教材費)+10元(建行繳費卡年費10元,由銀行收?。?。
三、有關要求
(一)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學費的學生,,必須在每學年第一學期第一周內(nèi)辦理緩交手續(xù),。申請緩交金額只能是學費,且須繳清住宿費,、教材費后,,才能辦理申請緩交手續(xù)。
(二)緩交學費申請表在學院網(wǎng)站下載,。申請人需持申請表和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材料以及住宿費等繳費收據(jù),,一并交所在系和學生工作處審核,學院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送財務處登記備案,。
(三)下學年已辦理助學貸款的同學,須及時將助學貸款的銀行匯款憑條以A4紙復印一份,,注明本人班級,、學號、姓名,、聯(lián)系電話后送交財務處確認入賬,。在財務處確認助學貸款到賬之前,請學生不要把生活費,、學費等款項存入繳費建行卡,,以免重復繳費,。
(四)因特殊情況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及時辦理存款或銀行扣款不成功的同學,開學后可持任意銀行卡及時到財務處或齊安校區(qū)文印室刷卡繳費,。
(五)若建行卡丟失,請及時到開戶建行辦理掛失手續(xù),;新辦理繳費建行卡的同學請務必修改初始密碼,,并及時到財務處更新銀行賬號信息。
(六)根據(j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十條:“學生未按學校規(guī)定繳納學費的不予注冊”,。
收費咨詢電話:0591-83745024,,聯(lián)系人:李老師。
附件:截至2013年7月1日學生欠費名單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