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為了進一步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用餐需求,經學院領導批準,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對外公開邀請選擇食堂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者)。
一、基本概況
學院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上下店路42號,是福建省具有生物醫(yī)藥特色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yè)院校,本部現有學生約1100人,教職員工150人。
師生食堂上、下2層,總面積約1300平方米。(詳情請務必實地考察,學院將安排于2012年1月13日9:00——11:00開放參觀。
二、受邀請參加食堂經營單位條件及須知
(一)資質:
1、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餐飲企業(yè)。
2、具有學校食堂或較大規(guī)模餐飲業(yè)(食堂)經營管理經驗。
3、不接受個人投標。
(二)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法律法規(guī)及學院校園的有關規(guī)定,確保食品安全與飲食衛(wèi)生,主動接受學院和國家食品衛(wèi)生部門的檢查與監(jiān)督,承擔食品安全的法律責任。
2、保證一天三餐供應。食堂經營以供應飯菜、面食、小炒為主,做到品種應多樣化。主食:三餐不少于2種,菜類:早餐不少于6種,午、晚餐不少于15種。中、晚餐均應有免費湯供應,免費湯品種每周至少更換3次。所供食品明碼標價。
3、師、生用餐場所必須相對分開,學生供餐窗口不少于2個。教師單設供餐窗口。
4、供餐時間必須滿足學院教學和師生正常生活需求,寒、暑假期間如有需要,由學院與經營者另行商定費用。
5、經營者自行聘用食堂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承擔聘用人員工資報耐、社會保險等費用。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及時交驗個人身份證、健康證等。
6、經營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并交學院備案后嚴格執(zhí)行。
7、經營者可根據食品時價在食堂經營中自行定價,但不得牟取暴利,毛利要控制在20%以內,并要制作價格牌,實行明碼標價,學院有權定時對食堂所售食品進行物價監(jiān)督,經營者必須積極配合,進行改進。
8、經營者應加強防火、防盜、防爆等安全保衛(wèi)工作,定期檢查電源、燃料、貨源。對易燃物品應妥善使用和保管,確保安全無事故。
9、學院移交給經營者使用的食堂銷售飯菜收銀機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損壞,立即修復。如發(fā)現師生遺忘的飯卡,必須立即交給學院管理人員,嚴禁套支。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經營者要保持食堂的整潔衛(wèi)生,接受學院的監(jiān)督檢查。要定時清理垃圾,自行承擔食堂垃圾轉運費用。
11、經營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各種費稅。經營期間自負盈虧,在社會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經營者負責,學院概不負任何責任。
12、經營者在簽訂經營合同后一個月內,須以自己的名義申辦《食堂衛(wèi)生許可證》,學院協(xié)助,費用自行承擔。
13、經營者在簽訂合同一周內須向學院繳納財產及經營責任押金人民幣伍萬元整,未及時繳交的視同違約,將沒收投標保證金。合同期滿,經營者若沒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所交押金全部無息退還。
14、經營者不得轉租轉包,不得經營餐飲服務之外的非法項目。
15、學院提供給的所有設備設施 (包括水電設施),均由經營者保管、使用和維修,所需費用全部由經營者承擔,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約定價格賠償。經營者在沒得到學院的書面同意下,不得隨意拆除現有設備及設施。經營者經營需要自行添置的可移動的設施及設備,所有權歸經營者。合同期滿后可自行處置。
(三)學院給予條件:
1、雙方簽定經營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一個學期,(從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試用期滿,雙方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終止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有繼續(xù)合作意愿,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2、學院不收取食堂及附屬生活場所房租及設備設施使用費;學院對食堂發(fā)生的水、電費用給予50%的補貼。
3、學院如果認為食堂就餐環(huán)境、設施和條件需要改善,可擇時進行修繕,費用由學院承擔,經營者應予以配合。
三、材料編制要求
1、公司簡介(包括企業(yè)概況)、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授權書、餐飲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企業(yè)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材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經營業(yè)績(需附相關證明材料)。
3、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財產、人員、水電、火等)。
4、材料要求以A4紙編制。
四、風險及保證金
1、報名單位應充分考慮到物價等因素造成的投資成本增加的后果,一經報名,即視同響應本公告提出的所有要求。
2、需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保證金應于2012年1月16日12:00前到達以下指定賬戶, 未按時繳納的報名無效。
開戶名稱: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農大分理處
帳號:35001886300050000232
五、公告、評議的時間和地點
1、公告時間:2012年1月12日- 1月17日
2、遞交材料時間: 2012年1月16日上午9-10點
3、評議時間、地點:所有被確認邀請經營單位代表于2012年1月17日上午9:30到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后勤管理處參加談判。
4、評定:
學院將事先對報名單位的材料進行資質審核,如有必要將派員到報名者經營場所進行考察。
評議時,學院方將組成3-5人的評議工作小組,每個報名單位可派遣1-2名代表,對方案、經營思路、企業(yè)狀況等情況進行闡述,并回答提問。
評議工作小組將對受邀者提交經營的文件和面談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后予以評分,其中企業(yè)資質20分,經營業(yè)績10分,經營思路和方案20,面談30分,現場參看情況20分,按得分高低確定經營候選單位。
六、確定通知
經學院評議工作小組審查、評估、論證后確定候選單位,提交學院領導批準后公示3天,如無異議即確定為合作經營單位,學院將在確定后通知該單位。
被確定的經營者在接到學院確認通知后,必須一周內到學院商定有關接交和經營事宜,并簽訂合同。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押金的一部分。經營者必須在學院新學期開學前做好食堂供餐的各項準備,2012年2月11日開始正式供餐。
未被確定單位在學院后勤管理處網站(http://dsksun.com/hqc/)下載《辦理退回投標保證金函》,經學院后勤管理處確認簽署后到學院財務處辦理保證金退回手續(xù)。
七、本公告未盡事項的解釋權歸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八、對本公告的事項如有疑問,請在1月13日17:00之前, 以正式信函的形式通知學院,學院將在1月14日在學院后勤管理處網站予以統(tǒng)一答復,一般情況可先與聯(lián)系人電話聯(lián)系。
九、如有變更增加事項,將在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上(網址http://dsksun.com/hqc/)通知,請關注。
聯(lián)系人、咨詢人:余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91-22851101 1598066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