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2.承擔人才引進、人員招聘,、人員調配和人事合同管理工作,;
3.承擔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4.承擔教職工考核,、評先表彰工作,;
5.承擔教職工培訓進修、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評管理工作,;
6.承擔工資福利,、“五險一金”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7.承擔人事信息統(tǒng)計,、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8.承擔教職工考勤和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
9.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10.承擔學校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工作,;
11.承擔全校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維修改建,、裝飾項目預(決)算的審計監(jiān)督工作;
12.接受委托并組織實施對有關負責人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3.承擔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