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閩考院普〔2014〕6號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3〕2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3〕23號)精神,,為做好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時間安排
錄取工作從4月25日開始,到4月30日結束,,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
二,、投檔模式與錄取辦法
1.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遠程錄取,。投檔模式為分類別按總分實行院校專業(yè)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為院校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的1:1,投檔最低分同分的考生一并投檔,,由院校審核錄取,。
2.先進行線上生源投檔,投檔后仍有院校專業(y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并進行線上征求志愿投檔,。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按常規(guī)志愿和征求志愿一并降分投檔并進行錄取工作,。公辦院校最多允許總分降10分,、民辦院校最多允許總分降20分,但英語單科不降分,。
3.符合職業(yè)技能大賽獲獎免試照顧政策及退役士兵線上生源按第一志愿直接投檔,,由學校錄取。
三,、計劃管理
省教育考試院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專升本計劃管理規(guī)定組織招生錄取工作,,具體計劃管理原則為:
1.最低分同分且超原計劃的考生、符合職業(yè)技能大賽獲獎免試照顧政策的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追加招生計劃錄取,。
2.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不進行跨類別調整。錄取期間不再另行追加其他招生計劃,。對于未報到考生的計劃余額不再組織補錄取,。
四、其他要求
1.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關注度高,,各院校要成立專升本錄取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認真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招生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2.各院校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按照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學,、規(guī)范、公正的錄取工作方案,確保錄取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要妥善保管好賬戶和密碼,,按時下載和上傳有關數(shù)據,確保錄取工作有序進行,。
3.各院校要加強對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的監(jiān)察,,嚴肅招生紀律,不得無故退掉符合條件的考生,,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附件:
2014年福建省專升本考試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4月25日上午10點 |
常規(guī)志愿投檔錄取,,院校下載投檔數(shù)據。 |
4月26日上午10點前 |
院校上傳預錄取數(shù)據,。 |
4月26日20時 |
公布常規(guī)志愿錄取結果和征求志愿計劃。 |
4月27日8點至18點 |
考生填報征求志愿,。 |
4月28日10點前 |
征求志愿投檔,,院校下載投檔數(shù)據。 |
4月28日15點前 |
院校上傳預錄取數(shù)據,。 |
4月29日10點 |
降分投檔,,院校下載投檔數(shù)據。 |
4月29日15點前 |
院校上傳預錄取數(shù)據,。 |
4月30日 |
錄取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