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院內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 貨幣資金(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院內各部門,。
第四條 各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本部門貨幣資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 貨幣資金支付程序和審批權限
第五條 學院各類資金使用應按照年度綜合財務預算執(zhí)行,,各部門在學院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應厲行節(jié)約,保證重點,,有計劃地安排本部門的經費支出,,并要加強預算執(zhí)行的內部監(jiān)督,嚴格貨幣資金支付審批,。貨幣資金支付審批權限執(zhí)行《福建生物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經費審批權限暫行規(guī)定》,。
第六條 對外投資項目資金:學院各類投資項目,包括對校辦產業(yè)投資,、對外經營投資,、對外聯(lián)合投資、債券投資,、股票投資等,,必須進行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投資風險和規(guī)避風險的措施,,報經黨委會批準。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資金支付,。
(一)支付申請,。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關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資金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審核,。財務人員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貨幣資金支付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審核無誤后,,編制會計憑證,,經復核人員復核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編制的會計憑證按規(guī)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xù),及時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三章 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人員職責
第八條 出納是貨幣資金的直接管理者,,對貨幣資金的安全負直接責任。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 出納職責
(一)嚴格按照現金管理的規(guī)定,根據審核人員,、復核人員蓋章后的記賬憑證進行認真復核,,辦理現金收款、付款業(yè)務及現金支票和各種轉賬業(yè)務。
(二)收,、付款時首先要對憑證進行認真的復核,,對數字不符、手續(xù)不全的憑證不予付款,,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蓋收付訖簽章,并加蓋出納員印章,。妥善保管空白銀行票據和收回作廢的銀行票據,。
(三)現金庫存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天結賬后庫存現金余額與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核對相符,,如出現差錯要及時查清,,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匯報,查找原因,,妥善處理,。月度終了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要與現金總賬余額核對相符。
(四)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超出限額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挪用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五)對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完整,,不得丟失,。
(六)認真準確的填寫銀行票據,如實填寫單位名稱,、款項用途,、資金來源,票據須內容清楚,、數字準確,、填寫完整。
(七)認真管理銀行賬戶,,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fā)空頭支票與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八)打印銀行存款日記賬,及時核對銀行存款余額,。
(九)購買的銀行支票要分賬號登記支票號碼,。對填錯的支票要加蓋“作廢”章,,與重新開具的支票存根一起裝訂作為原始憑證。
(十)保險箱鑰匙和密碼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交給他人,,保險箱不得為他人代管現金等私人物品。
(十一)財務POS是采用電子結算形式收費的一種方式,,收費人員負責保管操作POS機及其附件,必須妥善保管操作密碼,,確保POS機的安全,,如果使用人員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收費人員必須做到“日結”并打印日結清單,,根據日結清單上的匯總金額、轉賬流水與當日實際發(fā)生交易進行逐筆勾兌,,保證日結日清,。使用POS機產生的單據,隨當日會計憑證一并保存?zhèn)洳椤?
第十條 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或接觸貨幣業(yè)務,,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全過程,。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 現金管理
(一)各單位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使用和開支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應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F金開支范圍如下:
1,、教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5、在同一單位消費累計金額不超過1000元的零星開支(同天,、同地點,、連號的票據視同一筆業(yè)務);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二)在現金開支范圍外,,確因特殊情況需用現金支付的,須填寫《現金支付申請報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由分管財務院領導批準,,一次性支付現金5000元以上需院長審批,,財務負責人會簽。
(三)財務處每天庫存現金的額度核定為5000元,。如需結算超過2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須提前一天向財務處出納人員預約。
(四)要按銀行核定限額控制庫存現金數量,,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超限額的現金須及時解交銀行,。當日因故未能送存銀行的,,須報告單位負責人,妥善保管,。
(五)各部門收取的各類現金收入應及時上繳財務處,,因不按時上交所發(fā)生的損失由單位自行承擔。各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第十二條 銀行存款管理,。
(一)單位取得的資金應及時進入單位銀行賬,,不得設立“賬外賬”。
(二)財務部門定期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按月按銀行賬號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要經會計核算科負責人審核,,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與當月憑單一起保存。
(三)單位的“未達賬項”要逐筆落實,,及時處理,,未達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
(四)銀行結算票據由出納填寫完整,,交會計加蓋銀行預留印鑒或填寫支票密碼后,,送開戶行辦理收付款業(yè)務。
第五章 票據和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十三條 出納負責銀行票據的管理,,要設立備查簿分類記錄銀行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和注銷情況,,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十四條 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財務印鑒,,特別是財務專用章,、收費專用章、支票專用章等轉借他人使用,。
第十五條 會計負責發(fā)票或收費票據的管理,,會計要對發(fā)票或收費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和注銷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各類票據填寫應真實準確、實事求是,、合乎規(guī)范。開具的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或送交銀行,。作廢票據要加蓋“作廢”章,,作廢發(fā)票或收費票據隨存根保留。
第十七條 用完的發(fā)票或收費票據應及時登記注銷,。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票據,。發(fā)票銷毀要填寫銷毀發(fā)票登記表,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報請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同意方可銷毀,。任何人不得出借,、挪用任何票據。
第六章 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定期組織盤點查庫,,檢查現金賬是否做到日清月結,,賬實是否相符。
第十九條 定期組織票據的使用,、保管情況檢查,,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設置備查登記簿,票據的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票據領用,、移交、注銷經辦人是否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定期檢查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yè)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第二十一條 加強會計憑證和賬務的日常復核和年終稽核,,重點核查支出審批手續(xù)是否齊全,、是否有超越權限審批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責令限期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